12月購置的設備,在2022年享受加計扣除還是在2023年享受
我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12月購置的設備,已于2022年12月10日支付款項并取得發票,在2022年享受加計扣除還是在2023年享受?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的規定:“一、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所以,貴公司于2022年12月購置的設備,應于2022年當年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實行100%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