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承包大學的食堂,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嗎
企業承包大學的食堂,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2號)規定,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營業稅;自2016年5月1日起,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征增值稅。
所以,企業承包大學食堂,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