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從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該優惠政策是否有截止日期
小微企業從4月份可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該優惠政策是否有截止日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規定,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一)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稅條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執行。
(二)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第十六條規定,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根據上述規定,小微企業從4月份可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該優惠政策目前沒有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