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拆遷取得政府給與的補償,房產部分是否可以免增值稅
我們公司的廠區拆遷,政府收回土地,我們取得政府給與的補償,包括針對房產的部分是否可以免增值稅?
《關于明確無償轉讓股票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0號)規定:“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關有形動產、不動產補償費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三十七)項規定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稅。
因此,您說的情況,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針對房產的拆遷補償可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