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可以享受最新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優惠嗎
建筑企業可以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嗎?
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的規定,在滿足其他條件后,企業門檻是:小微企業或制造業等行業。這兩個條件是二選一,也就是說如果滿足小微企業,不限制行業;如果滿足制造業等行業,不限制企業大小(大型、中型也可以),其中,小微企業是包含個體工商戶的。
所以,建筑企業不屬于制造業等行業,但如果滿足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的小微企業條件,也是可以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
小微企業條件如下: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六、本公告所稱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其中,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實際存續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對于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但未采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本公告所稱大型企業,是指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