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在申報所得稅時,從業人數是否包括實習的學生
【問題】
小型微利企業在申報所得稅時,填報從業人數時,是否包括實習的學生?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 類,2017 年版)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的規定,納稅人填報從業人數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單位為人。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
從上述規定來看,實習的學生沒有跟實習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單位在填報從業人數時,不包括實習學生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