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疏浚服務是否繳納印花稅嗎
【問題】
航道疏浚服務是否繳納印花稅嗎?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guī)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據(jù);
3.營業(yè)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航道疏浚合同不屬于應納稅憑證,不需要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