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注入企業的資產確認為資本公積,折舊金額可否稅前扣除
【問題】
國資委注入企業的資產,明確企業接受資產的入賬價值,并要求企業確認為資本公積的,資產的折舊金額是否可以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關部門,下同)將國有資產明確以股權投資方式投入企業,企業應作為國家資本金(包括資本公積)處理。該項資產如為非貨幣性資產,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確定計稅基礎。”
所以,企業取得的國資委作為資本金投入的資產,按國資委確定的入賬價值計提的折舊可以在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