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既是退役士兵又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可否同時享受減免優惠
【問題】
企業2021年新招用的員工,既是退役士兵、又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定期定額減免稅優惠?
【答案】
財稅【2019】21號規定“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既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適用其他扶持就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
同時,財稅【2019】22號也規定“企業招用就業人員既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適用其他扶持就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
所以,企業招聘人員即是退役士兵,又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可以選擇適用較優惠的定期定額減免稅優惠,但不可以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