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內部單位之間無息借款2021年還繼續免征增值稅嗎
【問題】
集團內部單位之間無息借款2021年還繼續免征增值稅嗎?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第三條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第一條規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等16個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詳見附件1。其中,附件1第12項為《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
因此,集團內部單位之間無息借款免征增值稅的優惠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