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雨,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所得稅方面是否有減免
【問題】
河南遭受暴雨洪災,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所得稅方面是否有減免?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豫地稅發[1995]147號)規定: “對于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納稅人,經省地稅局批準,可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p>
可以依據上述規定跟主管稅局咨詢確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