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時,是不是不再預征個稅了
【問題】
個人在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時,是不是不再預征個稅了?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人,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和其他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個人,應依法自行申報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在實務中,有些稅局也做出了規定,如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通告2021年第7號對其他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個人(指未辦理營業執照或未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以下簡稱“個人”)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發票時,主管稅務機關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并在發票備注欄上備注“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依法自行申報繳納”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