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從超市購買魚肉取得免稅的增值稅發票,該發票是否合規
【問題】
企業從超市購買魚肉取得免稅的增值稅發票,該發票是否合規?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第一條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根據上述規定,批發、零售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不包含魚肉,因此,企業從超市購買魚肉取得免稅的增值稅發票是不符合規定的,應要求超市換開正確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