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公司取得國家按銷售大豆的噸數給予的補助是否繳納增值稅
【問題】
農業公司取得國家按銷售大豆的噸數給予的補助是否繳納增值稅?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農業公司取得國家按銷售大豆的噸數給予的補助,是與銷售大豆的數量直接掛鉤的,依據上述規定,農業公司取得的大豆財政補助應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