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電子普通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嗎
【問題】
取得電子普通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格式為OFD格式。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根據上述規定,取得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電子普通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