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發生免征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都需要備案嗎
【問題】
實行年薪制的單位,年底補發放給員工的年薪,能否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
【答案】
每次發生免征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都需要備案嗎?
回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免征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除提供第二條第(二十)項所列服務外,應在首次享受免稅的納稅申報期內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規定的申報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同時提交以下備案材料:
……”
因此,納稅人應在首次享受免稅的納稅申報期內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規定的申報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已經備案過不需要再次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