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方式由線下改為線上,不開具發票可以嗎
【問題】
我公司去年從線下購買碳排放權能取得發票,現在碳排放權交易方式由交易所的線下改為線上,但改為線上之后不給開具發票了,只給碳排放權交易單,可以嗎?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二、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分析可知,碳排放權應屬于無形資產項下的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銷售碳排放權的單位應給您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