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的企業自有房產繳納房產稅時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問題】
內蒙古的企業自有房產繳納房產稅時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答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房產稅實施細則〉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 第239號 )第三條規定,房產稅采用從價和從租兩種計征辦法。
從價計征的,每年按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后的余值的1.2%征收房產稅。
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前款規定的房產原值一次減除比例暫由10%調整為30%。
從租計征的,每年按房產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產稅。
以折舊形式使用房產的,按從價計征辦法征收房產稅。
根據上述規定,內蒙古的企業自有房產繳納房產稅時扣除的比例為10%;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比例暫由10%調整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