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定禁止稅務機關超政策規定范圍,向納稅人收取鑒證報告嗎
【問題】
有規定禁止稅務機關超政策規定范圍,向納稅人收取鑒證報告嗎?
【答案】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開展嚴禁稅務人員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專項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6〕389號):各地稅務機關(包括稅務所、辦稅服務廳)一律不得超越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稅務總局(包括稅務總局與其他部門聯合)下發的稅收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范圍,向納稅人收取鑒證報告(包括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尤其是小型微利企業、核定征收企業付費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誰收取,誰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