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及辦公樓仍在建,已建好的庫房怎么交房產稅
【問題】
廠房及辦公樓仍在建,已建好的庫房怎么交房產稅?
【答案】
財稅【2010】121號解讀:一、土地價值是否應在不同房產中進行分攤
問題:如果一宗土地上既有已經建成投入使用的房產,又有在建或規劃建設的房產,在將土地價值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時,是否可以將該宗土地的價值在不同房產中進行分攤。
解讀:在建房產和待建房產尚未建成使用,按照現行房產稅有關規定不屬于應稅房產,不應當繳納房產稅,其占用土地的價值也不應該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繳稅。據此,該宗土地的地價,應按照建成和在建(包括待建)房產的建筑面積比例進行分攤。其中:建成房產所分攤的土地價值應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在建和待建房產分攤的土地價值,待房產建成后再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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