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內關聯方研發和非關聯方研發,在管理上有什么區別
【問題】
委托境內關聯方研發和委托境內非關聯方研發,在管理上有什么區別?
【答案】
依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指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的相關規定:
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委托非關聯方研發,考慮到涉及商業秘密等原因,財稅〔2015〕119號規定,委托方加計扣除時不再需要提供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財務人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