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8個月,年終獎選擇一次計稅辦法時如何計算
【問題】
員工2018年在公司入職了8個月,年終獎選擇一次計稅辦法時,是除以12、還是除以8?
【答案】
財稅【2018】164號: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所以,年終獎一次計稅辦法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時應當統一除以12。
財務人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