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與個人所得稅繳納地不一致,是否影響社保在個稅前扣除
【問題】
社保繳納地與個人所得稅繳納地不在一起,是否影響社保在個稅前扣除?
【答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文件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并未對繳納地作出限制,因此社保繳納地與個人所得稅繳納地不在一起,不應影響社保在個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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