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用于異地重建的政府拆遷補償款,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問題】
由于市政規劃的要求,我們廠區需要搬遷,公司現在收到用于異地重建的政府拆遷補償款,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案】
收到時可先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具體可以參考財會[2009]8號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相關規定: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其中,屬于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后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