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固定資產無法取得全額發票,折舊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問題】
企業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間無法取得全額發票,計提的折舊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案】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因此,企業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即使租賃期間無法取得全額發票,承租方在取得融資租賃資產時,應以融資租賃協議中約定的總的支付金額和相關稅費作為計稅基礎,憑融資租賃協議,按照稅法有關規定計提的折舊,允許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