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期間,能按15%的稅率預繳所得稅嗎
【問題】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期間,能按15%的稅率預繳所得稅嗎?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期間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號)規定高新技術企業應在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在通過復審之前,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其當年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所以,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期間,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仍然有效,其當年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