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職工取得的年終獎金,能否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
【問題】
殘疾人職工取得的年終獎金,能否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
【答案】
依據新的《個人所得稅稅法》第五條規定,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參考國稅函〔1999〕329號規定,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殘疾人員的所得僅限于勞動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
因此,殘疾人職工取得的年終獎金,可以按照當地的規定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