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享受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期限是多久
【問題】
政策決定繼續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給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現在的優惠期限是多久?
【答案】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行農產品批發市場 農貿市場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2號)的規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