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對施工方因工程質量的獎勵和罰沒怎么處理
【問題】
發包方對施工方因工程質量的獎勵和罰沒怎么處理?
【答案】
《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八條 合同收入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第十一條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客戶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獎勵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一)根據合同目前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
(二)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