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和微信收款的手續費稅前扣除需要發票嗎
【問題】
支付寶和微信收款的手續費稅前扣除需要發票嗎?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財稅〔2016〕36號)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金融服務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并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規定,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根據上述增值稅的規定,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收款的收款手續費屬于增值稅金融服務中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收取手續費方應給貴公司開具發票;根據上述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貴公司支付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收款的收款手續費應依據發票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