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的費用能否匯算時一次性扣除
【問題】
在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費用在所得稅匯算時能否一次性扣除?
【答案】
參考《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 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以及與其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資產的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按以下規定執行: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