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變壓器既用于生產供電也用于食堂供電,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問題】
我公司的供電變壓器,既用于生產供電,也用于食堂供電,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答案】
參財稅[2016]36號附件1相關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因此,貴公司供電變壓器既用于生產供電,也用于食堂供電,進項稅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