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款收入,是否征收企業所得稅
【問題】
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款收入,是否征收企業所得稅?
【答案】
根據財稅「2011」70號: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符合以上條件的財政性資金才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的不征稅收入,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財政性資金要交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