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超過賬面價值的部分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我公司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超過賬面價值的部分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案】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款、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因此,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超過賬面價值的部分應根據以上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