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算納稅的分公司將名下土地劃轉給總公司,是否繳納契稅
獨立核算、獨立納稅的分公司將名下的土地劃轉給總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案】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7號)第六條的規定: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征契稅。
因此, 獨立核算、獨立納稅的分公司將名下的土地劃轉給總公司,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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