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納稅識別號是代開發票的稅務機關嗎
【問題】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納稅識別號、銀行及賬號是代開發票的稅務機關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條 代開發票崗位應按下列要求填寫專用發票的有關項目:
1. “單價”欄和“金額”欄分別填寫不含增值稅稅額的單價和銷售額;
2. "稅率"欄填寫增值稅征收率;
3. 銷貨單位欄填寫代開稅務機關的統一代碼和代開稅務機關名稱;
4. 銷方開戶銀行及帳號欄內填寫稅收完稅憑證號碼;
5. 備注欄內注明增值稅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其他項目按照專用發票填開的有關規定填寫。
根據上述規定,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單位及納稅識別號是填寫代開發票稅務機關,銷方開戶銀行及帳號欄內填寫稅收完稅憑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