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安置拆遷戶費用計入土地成本,是繳納契稅的依據嗎
【問題】
房地產企業安置拆遷戶費用計入取得土地成本,是否作為繳納契稅的依據?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計稅依據的批復》(國稅函〔2009〕603號)規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 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規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
房地產企業安置拆遷戶費用計入取得土地成本,應作為計征契稅依據。具體建議您跟主管稅局再溝通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