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收回土地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問題】
我們的發電廠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收回土地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答案】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條例第八條第(二)項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征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