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公司簽訂的監理合同,是否交印花稅
【問題】
工程監理公司簽訂的監理合同,是否交印花稅?
【答案】
參考《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企業與監理公司簽訂的工程監理合同,不屬于上述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因此,不用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