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給國外的個人銷售傭金,代扣代繳什么稅
【問題】
付國外的個人銷售傭金,代扣代繳什么稅?
【答案】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是指:
(一)銷售貨物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所以付匯時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及附加;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第五條 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個人在境外提供的勞務,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不交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