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舊固定資產,可以隨意開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嗎
【問題】
銷售舊的固定資產有時是按照3%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時是按照2%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這樣允許嗎?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規定:“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