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公司屬于文件規定的服務型企業嗎
【問題】
財稅「2017」49號中雇傭符合條件的失業再就業人員按標準抵減應交的增值稅的服務企業要滿足什么條件?保險代理公司屬于文件規定的服務型企業嗎?
【答案】
財稅「2017」49號: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中“不動產租賃服務”、“商務輔助服務”(不含貨物運輸代理和代理報關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范圍內業務活動的企業以及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登記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代理業務屬于商務輔助服務,可以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