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生參加實習取得的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問題】
高校學生參加實習取得的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07號)一條第二款規定,對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實習生取得的符合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報酬,企業應代扣代繳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款;以及第二條規定,本通知所稱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教中心)和技工學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職業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因此,學生參加實習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款項的企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