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廠代收污水處理費適用免稅還是不征稅政策?
答: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的規定:“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托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
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對上述污水處理費未征稅的一律不再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