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貼花后還需要在電子稅務局進行單獨申報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七條規定,印花稅可以采用粘貼印花稅票或者由稅務機關依法開具其他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另參考2024年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發布的《財產與行為稅熱點問題(2024年12月)》
4.印花稅貼花后還需要在電子稅務局進行單獨申報嗎?可以繳銷之前已經購買的印花稅票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七條規定,印花稅可以采用粘貼印花稅票或者由稅務機關依法開具其他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以前年度發行的各版印花稅票仍然有效,如果已經貼花無需申報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和答復,印花稅貼花后不需要在電子稅務局進行單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