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從郵局訂購報刊,郵局開具了免稅發票是否符合規定?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39號)第七條規定,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特殊服務,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二)郵政服務。
郵政服務,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和機要通信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1.郵政普遍服務。
郵政普遍服務,是指函件、包裹等郵件寄遞,以及郵票發行、報刊發行和郵政匯兌等業務活動。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郵資封片卡、無名址函件和郵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裝上的名址遞送給特定個人或者單位的獨立封裝的物品,其重量不超過五十千克,任何一邊的尺寸不超過一百五十厘米,長、寬、高合計不超過三百厘米。
2.郵政特殊服務。
郵政特殊服務,是指義務兵平常信函、機要通信、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寄遞等業務活動。
3.其他郵政服務。
其他郵政服務,是指郵冊等郵品銷售、郵政代理等業務活動。
根據上述規定,報刊發行屬于郵政普遍服務,免征增值稅。因此,郵局開具了免稅發票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