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需要留存備查哪些資料?
答: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2023年第14號 )的規定:“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將以下資料留存備查:
l.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書》、《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
2.企業與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
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業工作時間表(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