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3年沒有收入,業務招待費可以按60%計算稅前扣除嗎?
公司成立3年了沒有收入,2022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可以按60%計算稅前扣除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如果企業成立3年了還處于籌建期間,2022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如果企業成立3年了,籌建期已結束2022年已開展了經營活動,因2022年沒有收入,2022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應全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