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外貿企業的“升級”攻略
正所謂“不想當排頭的兵不是好兵”,在我們的外貿企業中也同樣存在爭當尖子生的群體,比如——
“我們是四類企業,但我們會逆襲的!”
對分類管理類別為四類的出口企業,稅務機關采取多舉措“以查促管”,外貿企業要如何在這些“測驗”“考試”中成功逆襲呢?且看攻略!
一、首先需自查,你為什么是四類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業,其出口企業管理類別應評定為四類:
(一)評定時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
(二)上一年度發生過拒絕向國稅機關提供有關出口退(免)稅賬簿、原始憑證、申報資料、備案單證等情形。
(三)上一年度因違反出口退(免)稅有關規定,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或被司法機關處理過的。
(四)評定時企業因騙取出口退稅被停止出口退稅權,或者停止出口退稅權屆滿后未滿2年。
(五)四類出口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新成立的出口企業。
(六)列入國家聯合懲戒對象的失信企業。
(七)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認定為失信企業。
(八)外匯管理的分類管理等級為C級。
(九)存在省國家稅務局規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或風險情形。
如上,如果外貿企業在納稅、海關出口、外匯收匯等方面評級低,或出現過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判定存在風險情形,就會被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評定為四類企業,以加強管理。
近期有企業反映,是由于城市維護建設稅未進行零申報,才被地稅降級而后導致退稅管理等級降為四類。可見,辦稅無小事啊!
二、了解“考綱”——四類企業要應對哪些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
第二十條 對四類出口企業申報的出口退(免)稅,國稅機關應按下列規定進行審核:
(一)申報的紙質憑證、資料應與電子數據相互匹配且邏輯相符。
(二)申報的電子數據應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結關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比對無誤。
(三)對該類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外購出口貨物或視同自產產品,國稅機關應對每戶供貨企業的發票,都要抽取一定的比例發函調查。
(四)屬于生產企業的,對其申報出口退(免)稅的自產產品,國稅機關應對其生產能力、納稅情況進行評估。
國稅機關按上述要求完成審核,并排除所有審核疑點后,應自受理企業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全國稅務機關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1.1版)》的通知(稅總發〔2015〕162號)
第六十一條 主管國稅機關除對預警風險信息中的出口企業進行出口退(免)稅評估外,還應按照以下方式選取本地區的出口企業進行出口退(免)稅評估:
(一)出口退(免)稅審核發現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疑點的;
(二)上級或本級國稅機關通過評估分析發現出口企業評估指標異常的;
(三)四類出口企業;
(四)隨機抽取的一類、二類、三類出口企業。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1號)
第一條 原規定的申報退(免)稅須提供出口貨物收匯憑證的出口企業情形,調整為下列五類:
(一)被外匯管理部門列為C類企業的;
(二)被海關列為C、D類企業的;
(三)被稅務機關評定為D級納稅信用等級的;
(四)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出口企業申報的半年收匯的原因為虛假的;
(五)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貨物收匯憑證是冒用的。
“考綱”枯燥不明白?戳下方“備考”直通車——
三、積極“備考”——四類企業該如何逆襲成功?
如上“考綱”所述,四類企業的申報退稅、資料提交和業務審查方面都更加嚴格,而且四類出口企業自評定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評定為其他管理類別。因此外貿企業在業務真實的基礎上,還當更加注重業務的規范性。
(一)、申報與審核環節
由于大多數四類企業在申報退稅時必須提供出口貨物收匯憑證,因此要想縮短資金占用的時間、加快退稅速度,外貿企業首先需確保收匯的速度快、收匯憑證保存完好。
對四類企業會重點審核收匯情況,因此外貿企業提供的憑證需保證按期全部收匯,若存在匯款人與外國客戶不一致的,需提交相關協議證明。
(二)、調查評估環節
由于對四類企業申報的退稅業務從嚴審查,并需抽取一定的比例發函調查,因此基本都會進入調查評估環節進行重點核查。
此前,外貿企業需在申報后15日內,將業務相關的出口貨物備案單證整理裝訂,以備核查。備案單證包括:1.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一筆購銷合同下簽訂的補充合同等;2.出口貨物裝貨單;3.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以及出口企業承付運費的國內運輸單證)。注意,備案單證不齊將適用免稅政策,不能退稅。
對備案單證審核后未能排除疑點的,稅務機關將對供貨企業采取發函調查,外貿企業需在對方稅務機關復函且未發現其他疑點后,方可退稅。
稅務機關還會不定期抽取四類企業進行出口退(免)稅評估,評估將采取實地核查、稅務約談、書面征詢等多種手段。因此,外貿企業需及時自查做好以下:1、出口貨物備案單證整理裝訂成冊、制作目錄,保存期至少五年;2、財務核算健全,會計賬簿按規定裝訂成冊;3、配合稅務機關提交資料、進行約談。
溫馨提示
外貿企業的分類管理評定每年會進行一次,且要按規定逐級晉級,按照小編的攻略“積極備考”、“過關斬將”,相信會有很多黑馬能“逆襲”成功,進入尖子生隊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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