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將全面推開七招助企業平穩過渡
稅費是關乎企業成本的重要一環。
3月5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宣布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這意味著從5月1日起,增值稅將全面替代營業稅,已在我國施行了二十余年的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持續了四年多的“營改增”也即將收官。
稅負只減不增
“‘營改增’的收官,為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稅制,完善增值稅中央與地方的財力分配體制,以及增值稅的立法進程都清理了政策和技術上的障礙,加速了稅收法制化的進程。”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表示。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則明確,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
這可能意味著,鼓勵企業購買房產,特別對商業寫字樓等形成直接利好,未來將掀起一輪企業置業高潮。
胡根榮向記者解釋,企業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享受允許抵扣房地產所含增值稅金的重大利好,另一方面存在庫存問題的房地產企業也可將房產轉為自持不動產,從而達到扺稅目的。
雖然今年經濟大環境依然壓力重重,但政府擴大了財政赤字,無疑為“營改增”創造了一定空間。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表示,今年擬安排財政赤字2.18萬億元,比去年增加5600億元,赤字率提高到3%。而適度擴大財政赤字,主要用于減稅降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財政赤字安排和營改增政策的適時結合,為“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實現提供了可能。
全面實施前的七招應對
“營改增”全面實施時間已定5月1日,整體方案內容和實施細則也將陸續正式發布。
在這之前,即將被納入營改增“版圖”的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如何準備,何以應對?對此,胡根榮給出了七方面的專業建議。
營業稅與增值稅的差異影響分析。
四大行業納稅人盡快從營業稅與增值稅政策對行業以及本企業的影響差異入手,梳理現有業務,充分分析收入類型、支出類型,研究對企業現金流的影響,充分考慮經營模式和稅費結構。
增值稅涉稅流程管控。
設置相應的增值稅核算科目,對收入和成本費用進行價稅分離;梳理業務,確認收入性質,區分應稅免稅產品及可能面對的各種稅率,及時按照“營改增”正式文件調整,準備增值稅政策法規庫、增值稅申報手冊、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手冊以及崗位流程的內控管理規定等。
產品定價和供應商管理。梳理現有業務,合理預期可能發生的支出和費用,按照增值稅法規預判制定產品定價,提升議價能力水平。同時充分調研供應商信息,完善供應商管理,對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購買服務的議價和談判擬定相應辦法。
合同的合法審閱和合規修訂。梳理存量合同,按照“營改增”政策進行相應的調整,將涉稅條款進行合法審閱和合規修訂,制定“營改增”后的合同辦法。
結合產品定價和供應商信息等來綜合調整合同條款。
系統改造和信息化建設。細化系統改造工作,特別是對金融行業,設置增值稅會計核算科目及相應收入和費用的對應代碼,增加增值稅風險控制點;提前做好價稅分離的改造,完善供應商和客戶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增值稅發票實施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等,實現系統管理收入、支出、記賬、申報以及發票的管控等。
增值稅法規培訓。“營改增”政策出臺前后,組織包括財稅崗位人員和一線營銷人員進行增值稅培訓,加深一線營銷人員的增值稅概念,輔導和指引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票證的報銷流程和時限。熟悉增值稅法規對企業的管理以及影響。
充分了解國稅機關的增值稅管理。
“營改增”后,四大行業的主管稅務機關隨著稅制變化也發生了變化,由地稅部門管理轉到國稅部門管理,國稅部門對于增值稅的管理更加嚴格,包括增值稅申報、增值稅發票的領用存放管理、稅控設備的使用和報稅等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的管理,無論征管流程、征管手段還是征管理念,均與地稅的營業稅管理有所區別。“四大行業的辦稅人員應充分了解、及時與國稅部門溝通,實現‘營改增’的平穩過渡。”胡根榮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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